那天下午,我在旧书店里愣住了三秒
昨天下午四点十七分,我在三盏灯附近一家旧书店的角落翻到一本1987年出版的《澳门街道》。封面已经掉了,用透明胶粘着,书脊上有人用圆珠笔写了一个“陈”字。我把它抽出来的时候,一张手绘地图从第134页和135页之间滑了出来——A4纸对折,圆珠笔画的,标注了十七个街名,其中三个我从来没听过。我蹲在书架旁边看了整整十分钟,老板陈伯走过来,低头瞄了一眼,说:“哦,那张啊,可能是以前一个客人夹的,不知道谁画的。”然后就转身去泡茶了。我拿着那张纸,忽然不知道该怎么办。它不属于这本书,但它被留在了这本书里。那我该把它收进资料库吗?收的话,它算书的一部分,还是算一张独立的纸?
所以我开始问自己:资料库到底收什么?
这件事让我想了一整晚。我们做imtoken官网正版app的收录时,其实也面临过类似的选择——包不包含用户的私密截图?当时我们定的规矩是:只看公开可验证的内容。但这次不一样。这张手绘地图是真实的、具体的、有温度的,甚至比那本书本身更像“澳门”。可它没有作者、没有日期、没有出处。我如果把它扫描归档,就等于替它编了一个身份。今天我在网站后台翻到一篇2025年11月2日发布的新老澳2025年免资料费政策专家解读,里面提到“资料的真实性比完整性更重要”。我盯着那句话看了很久。说实话,我不同意“完整性不重要”这个说法。真实性和完整性本来就该打架,打完了再决定怎么处理,而不是直接扔掉一个。
我决定先做一件事:每周三晚上九点,只收三样东西
这不是什么方法论,就是我自己给自己定的规矩。上周三,我收了:一张1985年的澳门巴士票根、一篇匿名用户写的妈阁庙香火账本片段、还有一张香港内部公开最准资料里被引用过的1950年代船期表截图。三样东西都来自不同渠道,唯一共同点是——它们都有具体的痕迹。票根背面有人用铅笔写了“10月14号,散工”。账本片段里有一行写着“香油钱:四十二元三角,阿珍经手”。船期表上有一格被红笔圈了三次。我一边扫一边想,这些东西真的算“资料”吗?还是只是旧物?可你要我怎么回答——如果我不收,它们就会在下一个十年里彻底消失。我宁可它们在我的资料库里显得不伦不类,也不想它们只活在那三秒钟的愣神里。
关于“精选”,我承认我有点洁癖
我今天看到一句话,来自1998年出版的《澳门文化杂志》第37期,是当时一位编辑写的卷首语:“我们选东西,不是因为它有用,而是因为它曾经被某个人认真对待过。”我不能说这句话百分之百对,毕竟资料库不是杂物间。但至少它让我没那么心虚了。如果你也在做自己的资料收集,我挺想知道你是怎么划线的。是会收那张没有署名的手绘地图,还是把它放回书里?我的答案是收——我会在条目备注里写清楚:“来源不详,1987年《澳门街道》第134-135页夹页,发现于三盏灯旧书店。”然后让下一个人去判断它到底重不重要。